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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处罚的管辖基本原则

简介: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是行政处罚原则:1、惩罚法律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2、公平开放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3、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 ...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是

行政处罚原则:

1、惩罚法律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2、公平开放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3、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遵守法律。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以事实为基础,相当于违法行为的事实、特点、情节和社会危害。

4、保护当事人陈述权利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陈述和辩护。行政单位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审查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行政机关应当采纳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5、监督限制、职能分离原则

(一)行政单位对违法行为的调查与审理分离;

  (二)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3)听证主持人与调查人员分离;

  (四)行政单位检查人员当场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向所属行政单位备案。

6、一事不再罚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

拓展资料:

《行政处罚法》

1、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秩序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单位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律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2、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以事实为基础,相当于违法行为的事实、特点、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3、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遵守法律。

我国行政处罚管辖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是属地管辖原则,即违法行为地,包括违法行为实施地和违法行为结果发生地;二是级别管辖原则,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属的行政单位。三、职责管辖原则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告凳的行政单位管辖。法律、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辖。法律、行政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出发。

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市辖区可以决定将急需基层管理的县级人民政府单位的行政处罚权交给有效承担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及时组织评估。决定应当公布。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承担行政处罚权,应当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协调机制,完善渗友桥评价评价机制。

第二十五条多个行政单位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单位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请共同指定上级行政机关的管辖权;也可以由上级行政机关直接指定。

第二十六条行政单位因实施行政处罚的需要,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协助请求。协助事项属于被请求机关的职权范围,应当依法协助。

第二十七条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司法部门不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立即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单位。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与司法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转移制度,加强证据材料的转移和接收,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

21***概述了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总结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如下:

1、惩罚法律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2、公平开放的原则。行政处罚遵循公平开放的原则。

3、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庆祝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4、保护当事人陈述权利的原则。当事人有权陈述和辩护。行政单位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审查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行政机关应当采纳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5、一事不再罚原则。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的类型如下:

1、警告。正式否认和评价我国对行为声誉人违反滚历法行为的评价。从国家的角度来看,警告是行政机关的正式意图,会对相对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畴;警告的制裁主要是对当事人造成心理压力和不利的舆论环境。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额资金,夺取一定财产权的制裁办法。适用于制裁各种行政违法行为。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单位通过非法渠道和方法收回国有财产的制裁方法;没收违法财产,是行政单位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资产和物品收回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单位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者永久停止生产经营及有关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扣留或吊销许可证,扣留或吊销许可证。是行政单位暂时或者永久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所拥有的制裁方法,允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者从事某些活动资格,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国行政处罚原则:法律原则、公开原则、公正原则、平等原则、适应违法行为原则、不再处罚原则。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未涉嫌犯罪的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平开放的原则。

金基局政祥让惩罚的设立和实施必须以事实为基础,相当于事实、特点、情节和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什么是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如下:

1、公开行政处罚原则;

2、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遵守法律。“既要发挥处罚的威慑和处罚作用,又要发挥教育和引导作用,建立良性的行政管理体系;

3、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单位应当按照本法规定的程序缓冲冰雹。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律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扰清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单位以减少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对违反行政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处罚的行为。

以上就是筑创知产服务网对我国行政处罚的管辖基本原则的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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